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具有高中及以上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江西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2020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方面具体条件见附件1:《北师大新余附校面向北京师范大学等10所院校2020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安排
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编委办、市委人才办、仙女湖区人社局、区社会事业局及北师大新余附校赴外进行现场招聘,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人社局、仙女湖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五、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19年12月7日-8日。
招聘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长沙市岳麓区麓山路36号,下同)。
六、招聘程序及方式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请下载:附件2《报名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现场报名时提交。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2月7日上午9:00-12:00。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3.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
③招聘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④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登记(推荐)表;
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实行网上签约的由学校出具未签约证明);
⑥加盖学校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含成绩、开设的课程);
⑦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审查要求。报考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资格初审结束后,通过初审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岗位人数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提出面试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市人社局确认后,可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大于招聘岗位人数的,进行面试择优选聘。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四)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7日下午14:30—15:30(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
(五)面试
1.现场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8日(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2分钟;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试讲分值80分,答辩分值20分。
3.面试内容
(1)面试实用教材。各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教材均为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必修①。
(2)面试具体内容。
①试讲。试讲具体内容由评委在面试当天在监察员监督下现场命题,考生代表现场抽题,再依次备课、试讲。
②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求职动机。
4.面试程序
(1)报到、候考。参加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在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报到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的考生候考室报到,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而后实行封闭管理。
(2)抽签。参加面试考生须进行抽签并按序号确定参加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在联络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考生进入后板书课题,开始试讲。
5.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评委分岗位学科对应试者进行评分,打出面试分值,根据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果出现同岗位拟聘人员面试分数相同情况,则需加试一题,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6.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面试通过的应聘者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面试程序结束后,如出现有人放弃签约所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与管理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其空额不予递补。
2.体检。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赣教发〔2010〕9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其产生空额不递补。
3.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4.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通过后办理上编和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20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2.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仙女湖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0-6736011 0790-68590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