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职位及管理方式
招录书记员岗2名,司法协警岗3名,需服从法院工作统一调配。录用后,与南丰县法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即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法院工作,乐于奉献;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行政处罚;
3、年龄在18至35周岁;
4、仅限南丰籍;
5、身体健康;
6、需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7、报考人员需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的文字理解能力和归纳能力,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警察院校、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毕业生以及有驾驶技术人员录用;
8、报考司法协警岗位人员因工作的特殊原因,仅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接收: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4、违反计划生育等其他不宜聘用情形;5、有传染性疾病者。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南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2、报名时间:2020年1月19日至2月10日。
3、报考者可在南丰县法院政治部领取《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报考者需一并提交本人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其他有效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和体能测试。
四、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员,由我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录用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的基本情况,在南丰县法院网上进行公示。
六、工资待遇
录用公示期满不影响录用的,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合同期内若因司法改革原因需调整人员结构,法院可提前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法院实际用工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试用期基本工资为1300元/月,试用期满后为1500元/月。并参照我县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工伤、养老、医疗保险。
联系部门:南丰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吴强
联系电话: 0794-7162025,13979414865